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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況之一 孕媽須提前住院待產

導語

:懷孕9個月,孕媽媽如果已經進入預產期,有條件的話就可以入院待產了,但是有一些特殊的情況則需要提前入院待產哦。那麼分別是哪些特殊情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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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當出現分娩征兆的時候,就要送孕媽咪到進行了呢?其實這種判斷標準不是很正確的哦。因為分娩征兆有真也有假的。所以要確定去醫院待產的準備,就要看一下專家怎麼說吧。

  一般情況下,當孕婦出現有規律的子宮收縮即臨產,才去住院。但經全面、詳盡的產前檢查,發現產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提前住院待產。

  1、有突然頭痛、胸悶或驚厥者。

  2、若發生胎膜早破,雖未臨產也應住院。

  3、血壓高於130/90毫米汞柱,并有蛋白尿和浮腫的。

  4、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突然發生的胎心、胎動異常,產前出血等。

  5、試產病例,胎位不正(如橫位、臀位等)或骨盆狹窄、畸形,或產道異常的,事先已決定作選擇性剖宮產者應在預產期前l-2周入院。

  6、無痛性陰道流血,或前置胎盤即使不出血也應提早住院;妊娠過期應在41周時入院。

  7、孕婦患有嚴重的疾病(如心、肺、腎、肝和血管兵變,黃疸)或急性傳染病,高熱等。

  8、曾施行過腹部大手術者。

  9、多胎妊娠者。

  10、發生數次早產或子宮內死胎者。

  11、曾發生過產後大出血或有胎盤滯留史者。

  12、未滿20歲或已經超過35歲的初產婦。

  小編總結:每個孕婦的生產的情況都是不一樣的,所以孕婦不但要根據自己的常識,還而且還要聆聽醫生的建議和叮囑,才決定什麼時候到醫院去進行待產的準備。

(責任編輯:江慧)

文章取自網路:孕媽咪點點讚-育兒教養平台 » 下列情況之一 孕媽須提前住院待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