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在懷孕四個月,需要進行一系列化驗檢查,以便了解自己胎兒的健康狀況,需作的常規化驗有以下幾項。
血常規。
通過檢查血常規,可了解孕婦是否貧血。正常情況下,孕前及孕早期血紅蛋白含量≥120克/升,妊娠後6~8周,血容量開始增加,至妊娠32~34周達到高峰,血漿增多,而紅細胞增加少,血液稀釋,血紅蛋白含量110克/升。通過檢查血常規,還可以了解紅細胞和血小板有無異常。
尿常規。
了解孕婦尿酮體、尿糖、尿蛋白指標,可以反映妊娠劇吐的嚴重程度,提示孕婦是否患有合并妊娠征或糖尿病。
乙肝五項檢查。
了解孕婦是否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如乙肝表面抗原(HBsAg)呈陽性,則表明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如果同時伴有核心相關抗原(HBeAg)、核心抗原(HBcAg)陽性,則提示胎兒被感染的危險增加,新生兒出生後應及時給予主動免疫和被動免疫。
肝功能檢查。
了解孕婦早期肝臟情況。急性病毒性肝炎患者不宜妊娠,如妊娠期患急性病毒性肝炎,可使病情加重,危及母兒生命安全。通過肝功能檢查,還可對孕婦其他肝臟疾病進行鑒別。
血型檢測。
通過血型檢測,可了解有無特殊血型。如果孕婦為Rh陰性血型,丈夫為Rh陽性血型,則胎兒有發生溶血的可能。如果孕婦為O型血,其丈夫為O型以外的血型,則應查抗體效價,如>1:64,孕期應進行治療。
優生四項檢查。
包括弓形體、巨細胞病毒、單純皰疹病毒、風疹病毒檢測,如以上病毒在孕早期感染後,均可造成不同程度、不同器官的畸形。一旦檢查出陽性,可考慮終止妊娠。
(責任編輯: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