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教理論主張適當對胎兒進行運動刺激,以激發胎兒運動的積極性,促進胎兒的身心發育。研究結果表明,凡是在子宮內受過運動訓練的胎兒,出生後翻身、爬行、坐立、走路及跳躍等動作的發育均明顯早於一般孩子。
運動訓練可於妊娠3~4個月開始。訓練時孕婦應仰臥,全身盡量放松,先用手在腹部來回撫摸,然後用手輕戳腹部的不同部位,并觀察胎兒的反應。開始時動作宜輕,時間宜短,幾周後,胎兒就逐漸地適應了這種訓練方法,能積極做出一些相應的反應。這時,可稍延長訓練時間,每次以5分鐘為宜。
到了妊娠6個月以後,可以輕輕拍打腹部。到妊娠7~8個月訓練高峰時,每次也不宜超過10分鐘。
運動訓練時,手法一定要輕柔,一定要堅持每日進行。另外在妊娠早期和分娩前期都不宜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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