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榆林產婦跳樓事件在網絡引發關注。目前醫院和家屬各執一詞。醫院的說法是,產婦曾三次向家屬懇請剖腹產可以是都被拒絕了。而家屬的說法則是,產婦有提出剖腹產,丈夫也同意了,但是醫院堅持讓產婦順產。
孰對孰錯呢?真相想必大家心中肯定是有個數了。但是不管怎麼樣,有一定醫院以及家屬都沒有缺少對產婦的關懷,也沒有去尊重過產婦的意愿,不管產婦已經疼到什麼程度了,雙方都在堅持自己的原則。醫院認為,產婦的各個條件都符合剖腹產的要求,所以是需要進行剖腹產的。而家屬則認為,順產對孩子更好,無論無論如何都應該順產。
看到這里,想必不少人會問,順產還是剖腹產,到底該誰說了算?產婦自己就沒有選擇的權利了嗎?
首先,應聽從醫生的建議。
在孕晚期產檢的時候,醫生會通過產檢的結果進行分析,為你們在選擇分娩上面做出建議。現在很多女性朋友都會害怕疼痛,就直接要求想要剖腹產,但是剖腹產并不是你想要剖就能剖的,剖腹產是具備某些條件才能剖的。
同樣的,如果產婦不滿足順產的條件的話,醫生通常建議你們剖腹產。雖然順產好處比剖腹產好處多,但是如果你們強行要進行順產的話,對於胎兒以及產婦自身來說都是存在風險的。
所以醫生的建議都應該作為你們的第一參考意見。
其次,產婦是有自己選擇的權利的。
在醫院,一般在做手術之前,醫生都要要求需要家屬的簽名。這個做法其實沒什麼不對,畢竟醫院是最容易出現糾紛的地方,所以需要家屬簽名都是為了能減少一些麻煩。
但是家屬簽名,并不代表家屬就能代表產婦去做決定,都還是需要聽從產婦的想法,就如上述榆林產婦事件來說,產婦已經疼痛難忍,無法進行順產的情況下,要求了剖腹產,那麼家人們就要聽從產婦的意見。
畢竟產婦在承受巨大的痛苦的時候,家屬能做的就是支持和給予力量,而不是一味的堅持己見,導致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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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