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孕婦是被禁止游泳的。事實上,只要掌握好水溫、運動量和游泳方法,游泳對孕婦來說是有很多好處的。
準媽媽游泳的好處有:
1、沉重的妊娠子宮受到水浮力的支持,能夠減輕支撐妊娠子宮的腰肌和背肌的負擔,從而緩解或消除孕期常有的腰背痛癥狀。
2、可減少胎兒對直腸的壓迫,并促使骨盆內血液回流,消除瘀血現象,有利於防止便秘、下肢浮腫和靜脈曲張。
3、增加肺活量,并讓產婦分娩時能長時間憋氣用力,縮短產程。
4、經常游泳,可逐漸消耗體內過剩熱量,從而防止妊娠中毒癥。
5、孕婦在水中體位的變化,有利於糾正胎位,促進順產。
6、游泳時,全身肌肉都參加了活動;再加上水對皮膚血管的“按摩”,可促使血液循環旺盛,既增強孕婦體質,又有利於胎兒發育。
7、游泳可兼收日光浴之益。陽光中的紫外線不僅有殺菌作用,還可使皮下脫氫膽固醇轉變為維生素D3,這種維生素可促進鈣、磷的吸收,有利於胎兒骨骼發育。
8、可改善情緒,減輕妊娠反應,減少孕期頭痛,對胎兒神經系統的發育也有良好的影響。
10、經常游泳還可幫助孕婦保持健美的體型,尤其對分娩後的體型恢復大有好處。
準媽媽在游泳時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要聽從醫生的建議和指導;
游泳時間以1小時為宜。最好在上午10—12時進行,通常在這段時間內不易發生子宮收縮,每周游泳次數不少於2次;
室內水溫低於30℃時,不宜下水游泳;
游泳時運動要穩健和緩。入水時千萬不可縱身跳水,要防止池內人多擁擠腹部受碰撞,不宜蛙泳;
對待游泳要因人而異,不可勉強。懷孕前不會游泳的人要慎重對待游泳;
妊娠未滿4個月或有流產、早產死胎史、陰道出血、腹部疼痛,或患心臟病、妊娠中毒癥、慢性高血壓、耳鼻喉方面疾病的孕婦都禁忌游泳。
溫馨提示:
1、孕婦游泳,最好是在5-7個月,因為胎兒這時候已經穩定,各器官生長到位,生理功能開始發揮作用。孕晚期,為避免羊水早破和感染,應停止游泳運動。
2、懷孕8個月以上的孕婦也不再適合游泳因為此時腹部迅速增大,體重明顯增加,行動也會變得遲緩和吃力起來。
3、孕婦參加游泳前應進行婦科診斷及向有關醫生咨詢。
4、水溫的控制上,一般在30℃左右,不能低於28℃。
5、孕婦參加游泳可用蛙泳、仰泳、爬泳、蝶泳等任何姿勢(腰的屈伸運動可以起到預防腰痛的作用),最好不要潛入水中,潛水可能給腹部造成過分的沖擊。
6、在游泳前和游泳後記得補充水分。
(責任編輯: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