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是由結核桿菌傳染的慢性呼吸傳染病,危害人類健康已有幾千年的歷史。
結核病與優生優育有著不可分割的關系。據1990年全國第三次結核病流行病學調查統計,肺結核患病率農村是城市的2.4倍。青年結核病一般是指15~29歲年齡組的結核病病人,該組特點為發現晚、病情重、進展快、排菌多,但經合理化療後病情可迅速好轉。該年齡組病人常涉及求學、就業、戀愛、婚姻及生育等問題。近年來青年結核病有增多趨勢,應予重視。戀愛與婚姻,常是初得肺結核青年男女病人所關心和容易引起苦惱的事。如果尚未有戀愛對象,在未完全康復以前應該把戀愛之事暫時擱一下,以便集中精力把病治好,如果已有戀愛對象,應該把病情如實向對方講清楚,當前要集中精力治病,待肺結核治愈後再考慮結婚,一般推遲1~2年。如病情尚不穩定就匆匆結婚,將來會遇到夫妻生活、生兒育女、優生優育、家務等等一系列問題,給治療帶來不利影響。
如婚後發現肺結核并有發熱、咳嗽、咯血等症狀,病灶明顯活動,一定要暫時禁止房事,以減少體力消耗和疲勞。已婚婦女如患活動性肺結核要暫時避孕。利福平、鏈霉素等藥物都不宜在懷孕期間應用,患肺結核婦女妊娠對病人對胎兒都不利。孕婦患嚴重的肺結核,胎兒可因缺氧與營養不良,導致發育不良或死胎。結核菌也可通過血液運行播散,在胎盤內形成結核病灶,經破壞絨毛後進入胎兒體內,傳染給胎兒。一般肺結核患者分娩後,如能嚴格與胎兒隔離,結核菌傳染給新生兒的可能性很小,對其生長發育也無影響。
重症肺結核者如妊娠,應在6~8周內作人工流產。肺結核婦女產後要盡快恢復體力,按時服藥,避免過度疲勞,要盡量和嬰兒分開,嬰兒最好由別人照顧,及時接種卡介苗,以免傳染上結核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