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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孕婦要盡快看醫生

什麼情況孕婦要盡快看醫生 孕婦什麼情況下要看醫生 孕婦什麼情況下要去醫院檢查

  一旦確定懷孕後,您必須有一套完整的產科檢查計劃來確保自己與胎兒健康

  在正常情況下,凡懷孕12周內確診早孕并繼續妊娠者,均應進行產前初診,并進行登記及檢查。以後應從懷孕4個月開始,每4周檢查一次;懷孕28周後,每2周檢查一次;懷孕36周後,每周檢查一次。

  除上述例行的檢查外,遇到以下情況,您一定要盡快看醫生:

  1.出血。懷孕時有任何出血現象者必須盡快去婦產科檢查。早期懷孕出血可能是流產或宮外孕的症狀,也可能是與懷孕沒有直接關系的其他疾病,如宮頸息肉、發炎或子宮頸癌等。懷孕中期以後則要注意是否有早產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子宮頸閉鎖不全等。

  2.腹痛。與懷孕直接相關的腹痛,在初期懷孕以流產、宮外孕為多,中期以後則可能為早產、胎盤早剝,或是與懷孕無直接相關的闌尾炎、腸梗阻、消化性潰瘍等。

  3.羊水早破。羊膜囊是保護胎兒的一道天然屏障。它能保護胎兒免受撞擊,并使胎兒與外界隔離,避免從母親生殖道而來的細菌感染。如果在懷孕37周以前破水,有可能造成早產、胎兒感染、臍帶脫垂,需要立即住院處理。

  4.胎動減少或消失。一般在懷孕20周左右,孕婦開始感到胎動。在媽媽興奮或吃飽飯時,寶寶也會感受到而跟著手舞足蹈。胎動減少是一個警示的信號,寶寶可能受到某些因素影響而喪失了活力。

  5.瘙癢。瘙癢是膽汁淤積症患者出現的首發症狀,多發於懷孕28~32周。瘙癢症狀隨孕期的增加而加重,以四肢為主,其次是腹部,夜間瘙癢尤甚。其危害主要是影響胎嬰兒的安全。

  6.下肢浮腫。妊娠後期,孕婦常有踝部及小腿下半部輕度浮腫。若浮腫明顯,經休息後不消退,可能為妊娠高血壓綜合征、腎臟疾病及其他并發症。

(責任編輯:小白)

文章取自網路:孕媽咪點點讚-育兒教養平台 » 什麼情況孕婦要盡快看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