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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兒媳結婚三年不孕,一離婚就懷上了?

為什麼兒媳結婚三年就是懷不上,是什麼原因,一離婚就懷上了。到底是誰的問題?

讀者來信

兒媳和兒子自由戀愛并結婚,講真,當時,我還有點看不上兒媳,總覺得我兒子一表人才,應該找個更優秀的姑娘。但是,礙於他倆感情好,且兒媳在彩禮、房子等方面也沒太多要求,就覺得兒媳懂事,所以,他倆說想結婚的時候,就給他們定了個日子,然後把婚事給辦了。

婚後,最主要的任務當然是生孩子,所以,我會讓兒子和兒媳上我們家吃午餐、晚餐,早餐他們自己解決,期間,我還監督兒子不準喝酒、抽煙。然,我心細照顧他倆三年了,兒媳的肚子還是沒動勁。你說我能不著急、不來氣嗎?

終於在一次兒媳嫌我做的飯有點咸的時候,我徹底爆發了,直接對兒媳開罵:你就是一只不會下蛋的母雞,你還有什麼資格嫌我做的飯不好吃。

最終,我們一家人得出的結論:兒媳是一個不會生孩子的女人,我兒子要和他離婚,重娶。

真正離婚了,女人相比男人,還是容易婚姻重組。

現在的狀況是,我兒子還沒有找到婚姻重組對象,卻傳來了昔日兒媳懷孕的消息。

面對如此事實,也只能在心里默默承認:看來是我兒子的問題。

那么,新的問題來了:如果我兒子將來娶了別的女人,當對方發現我兒子在生育層面有缺陷時,怎麼辦?

答讀者問:

在每個母親眼里,自己的子女都是最棒的,經常會覺得別人對自己的子女總是高攀不起。

一個女人要不要生孩子,以及能不能生孩子,是兩個概念。

關於你曾經的兒媳,已經是過去式了,不提也罷,反正你已經自打臉了。

最要緊的事情,你兒子的婚姻重組問題:

可以找一個黃花閨女,但是,婚後當對方發現不能生養,問題在你兒子身上,她依然會走你前兒媳的老路;

可以找一個離異但沒有生過孩子的女人,但是,婚後對方依然要爭取成為母親的權利。

可以找一個離異,且生過孩子的女子,最好是孩子判給了女方,這樣,和你兒子組建新的家庭,就可以省去領養孩子的程序;

可以找一個離異,且生過孩子,但孩子判給了男方,的女子,這樣,和你兒子組建新的家庭,可以領養孩子。

生活有的時候就是殘忍且現實的,因為當初,你也只是覺得‘你兒媳不會生孩子,你一家人把對方攆走了’,所以,現在,知道了短板在自己,也只能委曲求全。

這才是人性的真實。

文章取自網路:孕媽咪點點讚-育兒教養平台 » 為什麼兒媳結婚三年不孕,一離婚就懷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