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政策落地後,生育二孩就成為很多家庭的大事。但對於“糖媽媽”而言,生二孩卻還要面臨更多的風險。小編對於兩類女性——本身就患有糖尿病以及生育一孩患有妊娠糖尿病、產後正常的女性,要做好妊娠前咨詢評估工作,以免發生各類并發症。
糖尿病是否會遺傳給下一代
很多“糖媽媽”在備孕時都來咨詢,擔心糖尿病會遺傳下一代。目前已知單基因突變所致的糖尿病(如MODY和線粒體基因突變糖尿病)具有較高的遺傳性,但大多數人的糖尿病是2型和1型,其發病與遺傳因素、環境因素、免疫因素等多種因素有關,而且遺傳的不是糖尿病本身而是糖尿病的易感性。換句話說,糖尿病患者的後代未必一定會得糖尿病,但患病的幾率確實要比非糖尿病患者的後代大一些。
如果夫妻雙方都有糖尿病,其後代發生糖尿病的幾率會更高。糖尿病不是不治之症,不需太過驚慌,因此也不建議孕前和孕期對胎兒是否罹患糖尿病進行產前診斷。
糖尿病媽媽懷孕面臨的風險比普通人大得多,糖尿病的病情較重或血糖控制不良者,母兒近、遠期并發症仍較高。近期并發症包括:自然流產、妊娠期高血壓病、酮症酸中毒、感染、早產、羊水過多,死胎、死產、胎兒生長受限、巨大兒及手術產率增加、新生兒低血糖、新生兒高膽紅素血症等。遠期并發症包括:後代的肥胖、DM、高血壓、冠心病等危險性增加;母體遠期糖代謝異常,II型糖尿病發病率增加。
糖尿病媽媽也不用過分恐慌,只要糖尿病婦女在懷孕前和懷孕期間血糖一直控制滿意,且無心、腦、腎、眼及其他嚴重的并發症,生一個健康的寶寶是完全能夠實現的。在正常血糖水平的環境中,受精卵能生長發育,也能預防胎兒畸形及降低流產、早產、死胎、巨大胎兒的發生。
妊娠前明確是否患糖尿病及危重程度
“糖媽媽”備孕二孩包括兩類群體:一類是本身就有糖尿病、糖耐量受損(impairedglucose tolerance,IGT)或空腹血糖受損(impairedfasting glucose,IFG,即糖尿病前期)的婦女;另一類是因懷孕一孩期間患有妊娠糖尿病,產後正常的“糖媽媽”。這兩類人群都需要做好計劃二孩前的妊娠咨詢工作。
對於第一類人群,應詳細了解妊娠可能對病情的影響,包括:孕前控重;妊娠前及妊娠期需積極控制血糖的標準;孕期高血糖和低血糖的診斷和預防;孕前和孕期營養、運動、血糖檢測和藥物治療的調整等。
那些本身就需要藥物治療的糖尿病女性,計劃懷二孩之前,一定要同產科和內分泌科醫生一起評價糖尿病的危重度,是否存在并發症,如糖尿病視網膜病變(diabetic retinopathy,DR)、糖尿病腎病(diabetic nephropathy,DN)、神經病變和心血管疾病等。已存在糖尿病慢性并發症的女性,懷二孩時妊娠期症狀可能加重,需在妊娠期檢查時由產科和內分泌科醫生共同重新評價。
而對於第二類人群,也就是懷孕期間患有妊娠糖尿病,產後正常的“糖媽媽”。其在此妊娠發生GDM(妊娠期糖尿病)的可能性為30%~50%。產後1年以上計劃妊娠者,最好在計劃妊娠前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或至少在妊娠早期行OGTT。如血糖正常,也仍需在妊娠24~28周再行OGTT。
由醫生決定能否懷孕并選好生育時機
對於本身有糖尿病并發症的“糖媽媽”,在備孕前進行一次全面的體檢,檢查項目包括:空腹和餐後2小時血糖、糖化血紅蛋白、甲狀腺功能、尿常規、肝腎功能、血脂、血壓、心電圖、眼底檢查等等,然後由內分泌科和產科醫師對患者的病情進行評估,只有符合條件者方可懷孕。此外,在孕期也要注意各項指標的評估:
明確妊娠時進行一次眼科檢查。糖尿病患者計劃妊娠或明確妊娠時應進行一次眼科檢查,檢查是否有糖尿病視網膜病變(DR),并由醫生評價可能加重或促使DR進展的危險因素。此外,妊娠期間也要密切隨訪眼底變化,直至產後1年。妊娠前及妊娠期良好的血糖控制,可避免病情發展。
患有糖尿病腎病的患者不建議妊娠。對於患有糖尿病腎病(DN)的患者,妊娠可造成輕度糖尿病腎病患者暫時性腎功能減退,腎功能不全對胎兒的發育有不良影響。而對於較嚴重的腎功能不全糖尿病患者,妊娠或可對腎功能造成永久性損害。因此,不建議這部分患者妊娠。
仔細評估其他并發症的發病可能。除了DR、DN外,糖尿病還有其他并發症,如糖尿病神經相關病變包括胃輕癱、尿潴留及體位性低血壓等,都可進一步增加妊娠期間糖尿病管理的難度。此外,妊娠前,糖尿病患者也要仔細檢查心血管疾病,計劃妊娠的糖尿病婦女的心功能應達到能夠耐受運動試驗的水平。
(責任編輯: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