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Mark,超實用的【妊娠糖尿病】保障攻略分享
妊娠糖尿病屬於暫時性糖尿病的一種,通常懷孕第24-28周為妊娠期糖尿病的高發期,因而媽媽們也會在孕 28周前後接受妊娠期糖尿病的常規篩查。
妊娠糖尿病的典型症狀是出現頭暈、疲憊、饑餓和皮膚瘙癢等,一般隨著孕期結束,症狀就會自動消失,但產後仍然需要對血糖水平進行監測,以確保完全康復。
那如何控制妊娠糖尿病呢?
通常咱們需要減少高糖食物的攝入并配合藥物治療,適量運動并保持充分睡眠,定期監測血糖直至血糖回復正常。
那如果我之前患過妊娠性糖尿病,配置保險時需要告訴保險公司嗎?
糖尿病(血糖異常升高)屬於嚴重的過往病史,不論何時何地發生,都是需要告知保險公司的,隱瞞告知可能會引起保險的拒賠!下面我們一起來看妊娠糖尿病的保障攻略。
Mark!妊娠糖尿病的保障攻略
妊娠前未曾出現過血糖異常 √
已治愈超過半年且復查無異常 √
不曾患有BMI>30、高血脂、無家族史等 √
只要滿足上面三個條件,部分醫療險和重疾險可以正常承保妊娠糖尿病,保障內容無限制。
如果有其他并發症、或未滿半年、或復查有異常,咱們也不用擔心,可以通過人工核保的方式進行告知。只要咱們證明了妊娠糖尿病只是短期的異常體況,且沒有對身體造成長期的損害,那保險公司大概率還是可以正常承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