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過分重視性生活次數與頻率
男人之間有一種輿論,似乎性生活次數越多,這個男人就越合格,越有陽剛之氣;他的妻子也就越滿意、越幸福。反過來,次數較少的丈夫被說成是“侍候不了(或對付不了)妻子”,被認為是“不夠男人氣”。
其實大多數妻子并不是這樣認為,感情交流與性生活相比,根據專家對31個大中城市1279對夫妻的調查(以下數字均根據此項調查),78%的妻子更重視前者,而不是後者。單純的性生活次數與性生活質量(妻子能從中獲得多少性高潮)相比,85%的妻子更希望獲得高質量,而不是大數量。
男人的性生活實踐也并非“多多益善”。大約在30歲到35歲之間,一半以上的丈夫體驗到自己的性需求實際上悄悄地變化了,也從需要大數量轉為尋求高質量,希望獲得更深切的情感交流和體驗。
正因如此,男人如果在觀念上認為,性生活頻率是夫妻和諧的主要衡量標準,甚至是唯一標準,那么他就很可能產生兩種行為上的失誤。
其一,他可能忽視或否認妻子的情感需求,把性生活簡單化,變成一系列動作,嚴重的還會極大地傷害妻子的人格與情感。
其二,他可能無形中加重自己的心理負擔。一旦年齡較大,或偶然遇到特殊情況,不能保持他所認為的高頻率,就會懷疑自己得了“陽痿”、“早泄”的“病”,會生怕“對不起妻子”,甚至會對自己的整個人格和人生目標產生懷疑或失望。結果,越是要強,越經不起意外。
其實,男子的性生活頻率高低,基本上是由生理狀況和年齡所決定的,全世界各民族都差不多,而且幾乎每一個男人的一生中,都會有些時期少,而又有些時期多,根本談不到“應該有多少次”這樣的問題。男人的性魅力主要在於成熟的個性風采、善解人意的博厚胸懷和情感的深沉執著。如果不注意這些方面的修養,卻一味關心或吹噓性的頻率,那么男人就難以走出性生活的誤區。
二、過分強調性技巧的作用
在特定夫妻的特定情況下,極其適當的性技巧會產生有益的作用。但我們也一定不能忘記,性技巧必須有4個最根本的前提條件:
首先,夫妻雙方都必須絕對自愿、真正需要。否則,不僅是侵犯對方的人格尊嚴,而且會造成雙方的心理傷害,一定不會產生好效果。
其次,夫妻感情必須相當好。
第三,雙方性知識和性態度的水平必須非常一致。
第四,所用性技巧必須是經過嚴格的科學檢驗并在臨床醫學中證明了其適用范圍的。任何夫妻感情和知識的不一致、任何道聽途說和一知半解,都會使性技巧產生相反的不良作用。
尤其重要的是,性技巧本身既不能制造出愛情和關切之情,也難以充分地溝通與交流。在我國,至少有半數以上的妻子既不需求也不欣賞丈夫的性技巧。她們尤其反感丈夫把自己當成某種“工具”或“舞臺”,讓男人在那里一味地“使用”或“表演”。這種情況下,夫妻只會日益隔膜、冷漠乃至沖突。
凡是美滿夫妻都知道,最高級、最通用的“性技巧”,實際上不是動作而是心靈,是盡可能多地把愛慕、依戀、親密和關心的真情傾注和濃縮於性生活之中。
三、過分狹隘地理解性生活
在夫妻性生活中,男性最終是會出現射精的,但這既不是性生活的全部內容,也不是它的首要目標。性生活是表達愛情的載體。它必須包括事先的心理準備階段,而且最終結果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準備階段是否恰當,是否充分。
有些丈夫把自己的生理過程看作第一位的、不可調整的,結果常常過於急切、粗暴和簡單。在我國城市夫妻中,從來沒有相互親吻過的人占到1/4,從來沒有深接吻的超過一半;根本不撫摸妻子的占到41%~53%。但是與此同時,卻有83%的人認為自己的婚姻很滿意或比較滿意。
由此可見,并不是丈夫不愛妻子,而是他不會愛,過分強調最終的生理結果,卻忽視了情緒準備的過程。橫向比較一下,某些高文化、高情感的夫妻,近乎100%都有過而且常有幾乎一切種類的愛撫行為。他們真正把性看做一種生活,看做是在“做愛”而不是完成生理任務。這無疑有益於婚姻穩固和提高質量,值得提倡。